今天嘉定区天气为:

文明小区创建工作计划
2005年就业援助工作总结
嘉定区桃园幼儿园
电影《公仆》观后感
换届选举宣传标语、口号
桃园社区残疾人之家2005年工作
桃园社区居民自治章程
2007年桃园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计
桃园居委2005年工作总结 
桃园社区居民公约
2005年创建学习化社区工作计划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网格化管理>>物业公司>>正文
金婚照 暖了老人心  2008年10月09日   桃园社区举行睦邻才艺展示  2008年10月08日   除了“居改非”,五个方面意见多  2008年10月06日   “居改非”,非治不可———透视“  2008年10月06日   玻璃门“若隐若现”安全隐患多  2008年10月06日   致祖国  2008年10月02日   嘉定执法大队召开四季度公安交通  2008年09月28日   桃园社区为老服务暨嘉定区退管系  2008年09月26日   社区为老服务通知  2008年09月25日   健康运动   和谐家庭  2008年09月23日   
谁具有代位继承权?
时间:2007-7-3 13:03:41点击:来源:

案情

  陈女士与前夫育有一子小刘,前夫因病过世后,经人介绍陈女士与张老先生再婚,婚后又育有一女,小张。后陈女士因车祸去世,张老先生也未再娶,故小刘从小由张老先生抚养直至其成人。不幸的是,小刘在结婚后也因病去世,但其在短暂的婚姻生活中与妻子育有一子小刚。前不久,张老先生也因病逝世,名下留有一套产权房。张老先生生前和自己的女儿小张住在一起,小刘的儿子小刚经常来看爷爷,陪爷爷聊天,但其只是学生,没有收入,所以并没有从经济上给张老先生帮助。张老先生去世后,未留有遗嘱,张老先生的女儿小张认为自己是张老先生的唯一的亲人,当然只有自己一个人可以继承张老先生所留的这套产权房。而小刚通过咨询律师得知,自己是享有代位继承权的,有权继承张老先生的遗产,也就是这套产权房。小张当然不同意自己和小刚一起继承该套房屋,虽然有法律规定,但是小刚的父亲小刘不是张老先生的亲生子女,只是继子女,而且小刘先于张老先生过世,也没有尽到任何赡养义务,所以不同意小刚的说法。无奈之下,小刚起诉至法院要求代位继承这套产权房。 

  

  评析  

  我国继承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可代位继承。本案中,小刚的父亲小刘从小由张老先生扶养,虽其只是张老先生的继子,但其已与张老先生形成了扶养关系。因此,小刚可以代位继承其父小刘有权继承的份额。 

  而且我国继承法规定了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几种情形: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或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或伪造、篡改、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故小刚的父亲小刘虽然没有对张老先生尽到赡养义务,但也无上述几种情形存在,其当然没有丧失继承权,小刚也就依此享有代位继承权。 

  在这里有可能法院还要考虑到一个事实,张老先生的女儿小张对张老先生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而且也同张老先生共同生活在一起,照顾张老先生的起居。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小张可以在继承该房产时适当多分。

  

  判决  

  法院支持了我方的观点,认可小刚对张老先生所留产权房享有代位继承权。

 (作者系解放日报地产星空法律顾问、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编辑:

  ·返回顶部 ·打印 ·关闭窗口
上一篇:不定期租赁合同可随时解除
下一篇:房地产企业如何应对 《劳动合同法》带来的新问题?
相关专题:
 
Copyright 2004-2005 www.tysq.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镇街道 桃园新村57号 技术支持:嘉定互联
版权所有:嘉定镇街道 桃园社区 电话:021-59534003 备案序号:沪ICP备080181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