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无论个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或者一个民族,“诚信”,代表的是一种精神,一种风尚。
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蒸蒸日上,精神文明建设的日新月异,物业管理服务作为一项与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工程”,我们更需要秉持诚信精神,全心全意为居民提供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在市委、市府确定的“建立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社会诚信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的总目标指引下,我们倡导各物业企业积极开展诚信承诺活动,在活动中营造“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行业氛围,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感,引导诚信自律、依法经营,为广大业主提供良好的服务,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面对我们的服务对象,我们每一个企业都是这个行业的代表和象征。在倡导和谐文明、诚实守信的社会大环境下,我们倡议:坚持诚信原则,坚决履行承诺:
◇ 保证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 保证遵守行业规范
◇ 保证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 保证履行法定义务
◇ 保证规范使用维修资金
◇ 保证杜绝法定禁止行为
◇ 保证依法承接和移交物业项目
◇ 保证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
◇ 保证及时处理客户有效投诉
使业户满意是服务者的工作职责,诚实守信是服务者的基本操守。
重诚信、守承诺是一个企业立足社会的根本,是一个行业蓬勃发展的保障,也是我们社会不断进步的催化剂。
和谐源自诚信,诚信铸就文明,文明创造未来。希望整个行业行动起来,让我们共同参与诚信承诺活动,争做诚信企业,携手为创造一个讲文明、重诚信的和谐社会而努力!
倡议单位:
上海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新世纪房产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陆家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物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上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东湖物业管理公司
上海明华物业公司
上海科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中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复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三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