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2日杨女士等5人来嘉定区消保委投诉,称嘉定镇塔城路一家美容美发连锁店于一个月前进行装修,在装修期间没有公告告知消费者,同时装修前还让消费者充卡,充满一千可送产品和美容美发服务。装修结束该店却换了老板,要求消费者一个月更换新卡,否则旧卡就作废。且换卡必须先充一千元,消费者认为该店存在欺诈行为。
我委接到消费者投诉后,马上查看现场并通知该店负责人来消保委处理此事,同时考虑到消费者说的欺诈行为,也邀请嘉定(菊园)工商所干部一起了解情况。经过一个下午协商,店负责人针对消费者投诉作出明确表态:1、消费者旧卡照用,不强制要求消费者充卡或换卡。2、对赠送产品或服务继续按照承诺提供。这一表态得到消费者认可。
嘉定区消保委在迎奥运,保平安积极稳妥处理消费者群访投诉,及时制止不稳定因素,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