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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李女士在今年1月29日到嘉定区某美容店做脸部护理。短短两个月,该店不断向李女士推销各种消费卡,计9100元左右。3月26日消费者李女士还办理“清秀佳人”充值卡一张,美容店赠送做光子嫩肤一次。据消费者李女士说,由于做光子嫩肤时店员操作不当,左脸未做“冰敷”,导致李女士左脸起了4个水泡,当时服务人员陪李女士到嘉定区中心医院治疗,致使李女士左脸留下疤痕。李女士要求经营者退回卡内余款,并赔偿医疗费用。
接到投诉后,消保委联系了广场管理部负责人,要求管理部向该店负责人反映并积极妥善处理好消费者投诉。管理部负责人当即表示将积极配合消保委工作。同时消保委又向工商部门调查此家企业经营是否合法,请工商部门与店法人联系沟通。在大家的联手合作下,经营者近期在工商、消保委的调解、协商下,除扣去已做美容卡和化妆品外,为消费者李女士退卡6000元,一次性赔偿消费者李女士的医药费等1000元。消费者李女士表示满意,并感谢工商、消保委工作人员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了大量工作。
(隐实名发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