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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部门:
嘉定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地址:塔城路360弄8号
联系电话:59917780
二、受理依据: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完善本市粮油帮困工作的通知》。
三、受理范围:
1、应该具备的资格、条件;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且无其他救助补贴收入的下列特殊对象;
(1)“三无”对象,特殊救助对象;
(2)学龄前儿童及中小学生;
(3)70岁以上老人:
(4)重残无业人员。
四、需办理的手续:
1、出示《上海市社会救助金领取证》或《上海市社会救助通知单》;
2、申请对象的户籍和身份证证明;
五、受理程序:
1、接受救助对象的申请;
2、核查申请对象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3、作出是否发放粮油帮困卡的决定。
六、办理时限: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审批完毕,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七、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
下午1:30—5:00
八、监督渠道:
本级监督:嘉定镇街道纪工委
电话:595339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