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嘉定区天气为:

文明小区创建工作计划
2005年就业援助工作总结
嘉定区桃园幼儿园
电影《公仆》观后感
换届选举宣传标语、口号
桃园社区残疾人之家2005年工作
桃园社区居民自治章程
2007年桃园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计
桃园居委2005年工作总结 
桃园社区居民公约
2005年创建学习化社区工作计划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社区建设>>民生、民情、民需>>正文
婚介信息3  2008年09月12日   签名非本人 租赁合同判无效  2008年09月11日   医改再征社会意见  2008年09月11日   婚介信息2  2008年09月10日   配偶无本市城镇户籍如何参保  2008年09月10日   婚介信息  2008年09月09日   马的尊严  2008年09月08日   中秋节加班如何计发工资  2008年09月08日   海宁观潮节本周举行  2008年09月08日   桃园社区实事工程建设自管车棚已  2008年09月08日   
上海鼓励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从本月起——社保费补贴放宽到“4045”
时间:2008-6-27 16:44:37点击:来源:文汇报

 本报讯  (记者田玲翠  陈惟)为鼓励本市就业困难人员以各种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本市于200861日起,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的年龄条件由原来的“4050”放宽到“4045”。

    按照规定,本市年满45周岁的男性和年满40周岁的女性登记失业人员,连续停止社会保险缴费6个月及以上,实现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后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到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对于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失业保险基金按照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数,计算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缴费额50%给予补贴。

    同时,经营型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从业人员中,年满45周岁的男性和年满40周岁的女性,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也可以向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社会保险费补贴的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

    本市相关人员可以拨打劳动保障服务热线(12333)进一步了解此项政策的具体内容。

编辑:

  ·返回顶部 ·打印 ·关闭窗口
上一篇:扶持养老:十项政策出台
下一篇:让公交优先“阳光”普照城郊
相关专题:
[关怀和温暖]  [共建单位]  
为医保参保人员减轻负担
申城下月底将启用6所危重新生
本市新增养老床位约5000张
中医院免费测血糖    居民群
 
Copyright 2004-2005 www.tysq.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镇街道 桃园新村57号 技术支持:嘉定互联
版权所有:嘉定镇街道 桃园社区 电话:021-59534003 备案序号:沪ICP备080181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