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嘉定区天气为:
读者沈先生来信说: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有两年才到期,但最近我想辞职。按照合同约定,提前离职的员工须向公司支付一笔违约金。不过也有朋友告诉我,公司没有权利收这笔钱。请问,员工提前离职,到底要不要交违约金?
现就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对劳动者的两种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一是劳动者违反了关于服务期的约定,二是劳动者违反了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条例》同时规定,违约金数额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约定。所以,如果你与公司签订的违约金条款符合上述规定,那么公司可以因你提前离职而收取违约金。否则,你有权拒绝支付有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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