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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 景
前不久,有网友在博客上发帖称,他和几个朋友11月中旬要从上海返回大连,上某航空公司的网站订票。不料,这家航空公司告之他们已被列入公司的旅客“黑名单”,拒绝向他们出售机票。导致这些旅客被列入“黑名单”的原因,是他们在今年7月份时参与了一次时间较长的“霸机”行为,损害了有关航空公司及其他乘客的合法权益。
这一事件引起了热议。有网友表示赞同航空公司的做法,理由是参与“霸机”者造成了航班连环延误,损害了大多数无辜旅客的合法权益;有的网友则认为,航空公司以此方式不让旅客订票,已构成侵权;也有网友表示,这种做法是航空公司针对旅客“霸机”的“自卫”之举,无可厚非。
对“霸机”旅客拒售机票,航空公司到底侵不侵权?
说 法
上海原本律师事务所徐宇舟律师指出,航空公司将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旅客列入“黑名单”并拒绝向其售卖机票,这一做法尽管出于无奈,但在法律上却有欠妥当。 根据法律的规定,旅客每次乘坐飞机都与航空公司之间成立了一个彼此独立的承运合同,为此,航空公司无权把旅客乘坐上一个航班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延续到下一个旅客运输合同中。事实上,对于旅客的“霸机”行为,航空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但如果因此而把有关的旅客列入“黑名单”,并拒售机票,就会构成对旅客公平交易权的侵犯。也就是说,除非旅客不符合法律上允许乘坐飞机的规定,否则,航空公司不能限制旅客正常购票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