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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艳读者来信说:2年前,丈夫朱某向我借钱。我开玩笑说,如若负我,咋办?朱某信誓旦旦:“如若负你,双倍返还。”随后,他出具了“借到梁艳爱情定金2万元”的借据,从我手中借走2万元钱。然而,“爱情定金”未能保证我们婚姻的美满。3个月前,在我发现丈夫朱某有外遇后,我们的婚姻走到了尽头。当我拿着当年他写的借据要求双倍还钱时,朱某拒不认账,说夫妻间的债务没有法律效力,更谈不上双倍返还定金。请问:“爱情定金”是否适用定金罚则?
现就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夫和妻均是独立的民事主体。朱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具借据,向你借款2万元,在你们之间形成了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所以,你向朱某主张2万元债权,理应得到法律的支持。不过,你对朱某的债权虽然受到法律的保护,但不意味着朱某应当双倍偿还借款。借据中“爱情定金”的内容,与婚姻相关,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涉及婚姻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因此,“爱情定金”的内容不会随着你与朱某借贷关系的成立而生效。也就是说,“爱情定金”并不适用定金罚则,朱某无需双倍返还借款。
(辛 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