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背 景
戴先生是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的业务员,几天前,他带着一批有购房意向的看房人来到某住宅小区实地看房。在进入小区前,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却拦住了他,要求收取5元钱的陪同看房费用。
对此,戴先生难以接受,“我并不需要物业陪同看房,即使是房子的主人也同意在没有物业人员的陪同下让我单独带人看房。小区物业凭什么收取所谓的‘看房费’?”更让戴先生气愤的是,小区保安收了钱后,连收据、发票这些凭证都不给。对这项收费措施,小区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解释说,“看房费”是专门针对房产中介收取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房产中介公司人员不守规矩地在小区内乱贴广告。
房产中介带购房者看房,物业能否收取“看房费”?
说 法
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张战民律师指出,物业公司收取“看房费”之举,属于违法行为。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此外,物业服务企业也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可见,物业公司的职权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小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在未经业主授权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不应从事与物业服务无关的工作并据此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