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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的短信提醒服务让人感到方便,但是,近日有多位消费者称,自己糊里糊涂被银行的“优惠”忽悠了———银行在没有通知本人的情况下,每月从客户手机卡里扣取了3元钱。
李先生称,去年9月他办理了一家银行的手机银行服务,根据该银行的承诺,他可以免费获赠3个月的银行“短信通”服务,即通过短信告诉用户借记卡账户金额的变动情况。然而3个月免费期过去后,这家银行却在未告知的情况下,默认李先生同意继续接受该服务,并开始收取每月3元的服务费。面对李先生的质疑,这家银行解释说,3个月的免费期过后,客户不自行取消该服务的,银行有权默认客户已接受付费服务。
免费服务到期后,银行能否默认扣费?
说 法
广盛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刘春泉律师指出,根据信息产业部的有关规定,银行的收费短信服务必须经过客户的确认,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信息产业部于2004年明确规定,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要突出提醒用户收费标准、方式和退订方法,同意包月服务必须经过用户确认。通信服务商在提供短信息服务时,包月类、订阅类短信服务,必须事先向用户请求确认,且请求确认消息中必须包括收费标准。若用户未进行确认反馈,视为用户撤消服务要求。这家银行在客户没有确认接受短信服务的情况下,默认客户接受该服务,显然已违反了上述规定。如果消费者对银行的有关做法持有异议,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依法维权。 (黄惠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