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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 景
章先生应朋友之邀参加晚宴,不料因饮酒过度身亡。为此,章先生家人将邀请人等告上法院,索要赔偿。
2005年10月的一个晚上,章先生应朋友皮某的邀请参加晚宴。席间,章先生豪饮醉酒,皮某见状后派人将其送往朋友闻某所在的浴场休息。
由于闻某忙于自己的事务,无暇顾及章先生,等发现章先生已停止呼吸后,他才赶忙拨打120急救电话将章先生送往医院,但到医院时章先生已不治身亡。经法医鉴定,章先生系饮酒过量致酒精中毒死亡。不幸发生后,痛失爱子的章先生的父母将皮某、闻某及当天另两位同席者一起告上法院。他们认为,章先生醉酒身亡是因为皮某等人轮番劝酒,章先生喝醉后他们又未及时采取救助措施所致。
宾客醉酒身亡,宴请者是否要担责?
说 法
上海步界律师事务所张玉堂律师指出,章先生因饮酒过量致酒精中毒死亡,其自身固然存在过错,但他醉酒后,皮某作为章先生的朋友和酒宴的邀请人,理应妥善照料醉酒的章先生,及时将章先生送至医院救治。但皮某却派人将章先生送至闻某处,耽误了救治良机,对此皮某存有一定过错。闻某受托照顾章先生,则理应承担起相应的照料义务。但他却忙于自己的事务,未尽心尽责地看护章先生,在章先生身体状况恶化时也未能及时发现并将其送至医院治疗。因此,闻某亦未对章先生尽到相应的照料、救治义务,这也是导致章先生醉酒死亡的一个次要原因。 据此,作为酒宴邀请人的皮某以及受托照顾他人但未尽义务的闻某,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