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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 景
李先生是某乳业公司的销售部经理。去年10月,公司给包括他在内的20多名销售人员每人配发了一部GPS定位手机,并强制他们使用。从那以后,公司领导只要在电脑里输入销售人员的手机号码,几秒钟后,李先生和同事们的所在位置和行动路线,就会清清楚楚地显示在公司的电脑屏幕上。
今年1月的一个周末,李先生和朋友在一家酒吧聚会聊天。谈笑风生间,他的手机又不合时宜地响起了“咯咯”声。朋友们问他这是怎么回事儿,李先生不好意思地解释道:“老板在对我进行手机定位,监督我的行踪呢!”对此感到十分尴尬的李先生当即给上司黄经理拨打了电话,提醒对方,现在是周末休息时间。然而,黄经理却答复:“业务人员没有休息日。”
公司“定位”员工手机的管理方式,是否构成侵权呢?
说 法
中银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夏邦律师指出,公民的隐私权包括通信秘密权与个人生活秘密权。人们一般情况下不会乐意别人随随便便知道他的位置,因为这属于个人的生活秘密。所以,若不经过机主同意就定位其位置,这就构成了对他人个人生活秘密的窥探,是一种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违法行为。对这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人格利益的行为,受害人可以侵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当然,从企业管理的角度来看,员工在上班时间有义务报告自己的行踪,公司也有权利了解出门在外的员工的有关情况。只要公司的行为不妨碍员工的私人生活,不让“手机定位”这一特殊管理手段逾越工作时间的界限,通常就不会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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