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园调解优秀事例选
2003年1月的一天,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为本来就喧闹的桃园居委又增添了一分嘈杂。一位中年妇女带着满脸的憔悴用嘶哑的声音问道:“这是居委吗?调解主任在吗,我有事要请居委帮助”。经询问,得知她叫方秀玉,桃园新村60号201室的居民,98年8月中旬儿子刘方因脑子积血而动了大手术,手术后全身瘫痪,儿媳以儿子不能和她过以后的夫妻生活而提出离婚,但是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在相持不下的情况下,女方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起诉。在法院调解期间,一次女方以要看孩子为由把孩子抱走,并且搬离了以前的住所,刘家人四处寻找孩子,最后在左邻右舍的帮助下方秀玉终于找到了思念许久的孙子。但当看到孙子一身脏兮兮的样子一股心酸不禁涌上心头。方秀玉提出要领孩子回家,女方不同意,在推来扭去中,女方父亲一时情急,竟然卡住方秀玉的脖子,方秀玉直喊救命,要不是邻居听到喊救命的声音前来相劝结果不堪想象。在大家的劝阻下,方秀玉才离开了女方家。方秀玉表示,如果说居委不给与协调好可能要出人命了。听过她的叙述后居委认为情况较为严重,把方秀玉送走后,居委对其家庭情况做了一个实地的调查。没隔几天,一个声称是刘家儿媳的女子来到居委,哭诉着要求居委帮助她要回儿子,如果居委不帮她的话,她要上门闹事。居委调委会觉得有必要召集一下双方当事人来居委做一下思想工作。于是就邀请了双方当事人来到居委就孩子的去留问题进行了一番调解。调委会从双方的实际情况入手:从女方来说,孩子跟妈妈固然是好,但是女方这么年轻带着一个小孩再嫁人就比较困难了,即使不结婚女方的经济条件也不是很好,而孩子的教育需要花费一笔很大的费用;从男方来说,刘方虽然不能照顾孩子,但是刘方的在上海的妹妹愿意帮助照顾孩子,并帮孩子联系了一所上海很好的全托幼儿园,让孩子能从小接受良好的教育,而且孩子是刘方唯一的希望和牵挂,为了孩子他会慢慢好起来的。考虑了众多的因素,为了孩子,还是让孩子跟父亲为好。经过调委会的深入细致的说服,讲道理,女方终于答应放弃孩子的直接抚养权,双方终于达成了离婚协议。法院宣布作为孩子的母亲有权每个月探视一次儿子,当然作为母亲想探望孩子也是无可厚非的,女方要求上门探望,但经过前一次的可怕经历后,方秀玉再也不敢相信了。所以,双方日仍然要求居委出面再一次的做个调解。接下来居委又出面牵头,召集了双方当事人第二次来居委进行协商,主要是确定在哪个地方让女方探望孩子及探望时间。这次双方会面,大家都坚持自己的原则,女方坚持一定要上门探望,而男方坚持如果女方一定要这样的话,那么他们将不会让孩子再见到他们。双方都过分的激动,调解工作实在难以开展。事后,居委书记出动分两次进行了上门调解,在双方都能平心静气的前提下进行了第三次调解。居委拿出方案:居委可为探视提供场所,并且每次的探视必须有居委人员的陪同,时间初定为每月第一个星期的星期六。女方看到已没有她选择的余地了,也就不再坚持。双方就此达成协议。
法院宣布后的第一次探视,居委书记、主任及社区民警都到场。但女方的行为还是过分的激动,把孩子吓得只往回躲,而且言语之间仍是很刻薄,但也毕竟顾及到有居委干部及社区民警在场也不敢过分嚣张。这也验证了居委这一做法是明智的。事后居委又把女方留了下来,与其进行了一番攀谈,并要求她以后不要再如此,希望她能更为孩子多想想。接下来的每一次探视都得到了居委的大力支持,书记、主任每次都安排好人员在旁边,保证了每次探视都在居委的陪同下进行。
现在,他们仍按照协商好的事宜每月进行探视,瘫痪的儿子已能自己走动,身体正在慢慢恢复中,孙子在上海一所幼儿园中读书,有着一口流利的外语,方秀玉一家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