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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桃园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站是2005年9月1日在指导单位嘉定镇街道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室支持下成立的。这说明上级领导对基层调解工作的重视和大力支持。我们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每天做好工作台帐。调委会人员每季度都要组织学习,特别是新近颁布的物权法在我们的调解工作中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以下是在2007年工作中的几点工作总结:
一,调解时需要做大量的、耐心和细致的工作,调解员要坚持在调解工作中对当事人有耐心。一是立足化解,做到思想政治工作也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相结合,在调解工作中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二是调解要做好谈话和调查笔录着重调处,做到政策和法律相结合,在调解中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从情理法三方面入手,以服调解,以德调节,入情入理,赢得了居民的信赖,全年来,我们调委会始终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方针。
二,调解工作为稳定社会矛盾起了一定的作用。在调解过程中,我们从中懂得了许多道理并积累了不少经验。首先,自身应该具备一定的涵养,因为我们要经常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就必须能够与他们和睦相处,感情融洽,并接纳不同意见,不同观点的人。特别是社区调节工作,许多单位的人转为社会上的人,流动人员不断增加,社会矛盾和邻里矛盾增多了,而且还要通过调解工作向居民宣传和道德教育。
三,我们调委会始终及时解决邻里纠纷,家庭矛盾,避免矛盾激化,防止事态扩大。例一,北大街280弄25号102室许阿姨的亲家严师傅在2007年9月11日下午4点30分,带了4个人跑到居委会来说,家住北大街280弄25号102室的女儿女婿,现在正在闹离婚,而且已经向法院提请了诉讼。他女儿的首饰被她丈夫全部偷走了,并且她女儿已向公安局报了案。现在要求居委会带他们到许阿姨家,让他女婿把首饰全部交出来。我们一看他们几个人来势汹汹,而且口气很硬,当时的情况下我们想还没有了解到事情的实情,怎么能带他们去呢。所以就对他们好言相劝,并切告诉他们要有证据才能说人家偷了东西,不能瞎说,要负法律责任的。先让他们回去,等居委会充分了解了情况后再给他们一个答复。经过耐心的劝说,严师傅的心情终于平静下来,带着人先回去了。我们和片干部下班后直接赶到许阿姨家了解情况,通过了解,才发现她们闹离婚的主要问题是出在双方父母身上。女婿说他并没有偷妻子的首饰,而是岳父岳母总要插手干涉于他和妻子之间的生活琐事。第二天,我们把了解的情况和想法告诉了严师傅,最终通过调解严师傅接受了我们的建议,平息了这场纠纷。例二,家住北大街280弄47号的501和601两家人家,501说601经常发出很大的声音,影响了他们休息。在没发生矛盾之前,两家人家的关系是不错的,而且相互来往,相互关心。自从2006年10月开始闹矛盾至今,在居委会多次调解下,矛盾不但没有缓和的迹象而且更加严重了。在110民警也上门多次,并且把他们两家人家带到警署调解和法制教育下,依旧没有什么作用。两家人家一回到家又吵起来,甚至打起来。这桩邻里纠纷上报了街道司法所调解工作室,王阿姨和两家人家接触后,做了思想工作,还是没有什么改变。2007年10月30日晚7点30分左右,我和王阿姨约好去501室小夏家做思想工作,一直谈到晚上9点多,我们说:楼上毕竟住着人,不可能一点声音也没有,这是很正常的。大家都住在一个大楼里,你们2家人家这样闹,不仅自己生活不安乐,而且也影响到了整栋大楼里其他住户,给大家都带来了不愉快。同时我们也建议她去看看医生,是不是正处在更年期,晚上听到声音无法安静入睡。经过2小时的劝解,小夏终于答应不再敲天花板了。可是,没过多久,居民楼组长来反映,501住户还是天天敲天花板发出很大的声音,影响到其他住户的正常休息。对于这次纠纷方方面面做了很多工作,到目前为止此次纠纷还是没有找到一个妥善的解决办法。
四,今年我们调委会调解纠纷登记29起,其中邻里纠纷16起,家庭婚姻5起,车棚管理员和业主4起,居民和单位4起。其中有一起邻里纠纷经调委会多次调解无效,至今尚在调解中,成功率达到99%。没有备案的小纠纷有45起,调解成功率100%。邻里纠纷经济损失赔偿费13882元。
我们打算在2008年新的一年里做到以下几点:1,组织好调委会成员学习年度业务知识,法律知识,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增强法律观念,提高自身素质。2,不定期召开调委会会议,总结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以及时改进。3,通过法制宣传栏加强法制宣传力度,每月认真做好调解报表,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要把调解纠纷同深化改革、维持社会稳定和创造和谐社会的大局联系起来。在调解工作中想办法,在防止上下功夫;为更好的发挥调解工作职能作用,还必须加强学习和交流,认真探索,使调解工作在创造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桃园社区居委会
2007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