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2日居民代表会议通过)
一、 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教育和发动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二、坚持“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管理模式; 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 发挥居民的自治作用。
三、加强居委班子建设,提倡兢业和奉献精神;树立热情耐心、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逐步实现社区社会工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维护和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四、 积极参与各类创建活动,保持上海市示范居委会的光荣称号和建成新一轮市级文明小区以及上海市学习型社区。
五、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开展志愿者活动;开展居民间的互助活动;为民排忧解难,做好事、办实事;在小区中逐步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良好的、互助互爱的社会氛围。
六、整合社区资源,开展各项活动。积极引导居民开展积极向上、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树立科学、文明的生活习惯;在居民中逐步建立和谐、互助、友爱的人际关系;
七、认真听取居民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居民群众的困难;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保持与物业公司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和联系。努力为民办实事,做好事,完善小区“封闭式“管理,切实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
八、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确保计划生育工作达标; 加强社区治安管理,实现刑案发案率逐年下降,争创市级安全小区。